你好,我在一家餐饮公司工作。我已经工作一个多月了。现在我想辞职。公司不仅不让我辞职,还扣了我工资的50%。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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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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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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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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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