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延期协议不是债权人本人签名,没有委托,并且其代理律师在开庭上确认是债权人本人签名的,而司法鉴定不是,这样的借款延期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9-03-19 16:34: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代理的效力有哪些? 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代为退诉讼费, 代收案款等。不过具体的还是得根据委托书里的内容和范围进行决定的。
  •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对于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有如下:债务清偿协议书协议双方:债权人(以下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称乙方):乙方在 年 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 万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 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 型号 数量 所有权证明及编号 评估价值
    二、本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 管理部门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物办理了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财物过户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解除。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财物所有权过户不成,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 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 公证处备案。协议人甲方: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
  •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与第三者发生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委托代理人承担。  与委托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  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②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在信托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要从委托人转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而委托代理财产的所有权始终由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掌握,并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③成立的条件不同: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户信托的财产信托关系就无从确定;而委托代理则不一定以存在财产为前提,没有确定的财产,委托代理关系也可以成立。
      ④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在信托中,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是在法律和法规的框架下,根据信托合同规定行为,一般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监督;而委托代理中,受托人(或代理人)则要接受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监督。
      ⑤涉及的权限不同:  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享有广泛的权限和充分的自由,委托人则不干预;而委托代理中,受托人(或代理人)权限较狭小,仅以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授权为限,并且随时可向受托人(或代理人)发出指令,并必须服从。
      ⑥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信托行为一经成立,原则上信托合同不能解除。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撤消、破产,对信托的存续期限也没有影响,信托期限稳定性强;而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或被代理人)可随时撤消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合同解除容易,因此委托代理期限的稳定性较差。
  • 其实就是委托人合同,不过是与民事诉讼相关罢了,和其他普通协议差不多,但是在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的时候,在授权上要清楚明白,把自己希望对方处理好的事务写清楚,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上,要让自己掌握事情现状。相关协议格式大致相同,可在网上参考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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