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麻烦问一下??我有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事故后??我与对方达成协议??但对方报了警??我因头疼??先交警队到来之前??走了??现在来处理??却被认定肇事逃逸??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成协议??但对方报了警??我因头疼??先交警队到来之前??走了??现在来处理??却被认定肇事逃逸??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你好??麻烦问一下??我有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事故后??我与对方达成协议??但对方报了警??我因头疼??先交警队到来之前??走了??现在来处理??却被认定肇事逃逸??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19-03-19 16:4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 所谓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您在不知晓的情况下离开是不构成的,而且是只轻微刮擦,没有人员受伤,问题不严重。
    如需更详细专业的法律建议,请电话咨询,
  • 一般来说,具体结果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办案处理流程: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及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鉴定结论),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做出的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利的依据。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逃逸的,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驾驶员逃逸并承担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的,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对于逃逸的驾驶员,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下达拘留证,并进行网上通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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