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馆工作。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了。现在我有东西要离开,但是如果老板不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我仍然渴望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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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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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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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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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