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收点丢失特快专递邮件是邮递员的责任还是接收点的责任?我们应该赔偿多少?因为这是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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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遗失快递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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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超市代收的话,则应由超市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则应由快递员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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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侵权责任法规定:造成他人财产丢失的,应当承担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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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