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来自湖北省襄阳市的一名农村男子。关于2006年第二轮袋装耕种直到今年秋收之后,一些人告诉很多人放弃他们的土地!主要原因是我们在划分土地时必须支付人头费。许多人不付钱或耕种土地。现在国家有了补贴。他们都想要土地(他们出售土地以筹集资金并获得补贴)。那时候我们有户籍吗?如果村里所有的人都有土地,我们当时买了十块人头地,然后在土地的边角种了荒地。当有更多的土地时,有人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归还它吗?有没有人把人头钱和土地复垦费还给他?我们买了种子和肥料,有些完成后就没什么事可做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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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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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让他们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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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