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的一家脚轮厂工作。在工作期间,我提前付了一些钱。后来,我因为一些事情回到了广东。我没有回去。在此期间,老板给了我两次钱。后来,他知道我没有回去工作,所以他没有为我结算我的工资。后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能不能算我的工资?他不给。我想问一下!我的工资还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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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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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