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不跟他自己老公离婚,却跟别的男人同居又生育有一个女儿,生小孩两个月了。算重婚吗?请问如何告她,能叛她几年的

离婚
2019-03-19 18:5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两个小孩一套房子离婚怎么分? 第一,房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重婚又生育孩,且拒不认罪的,应依法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能适用《刑法》第三十七条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你好!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并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构成刑法上规定的重婚罪,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应证据起诉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伙同他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应财产,如果财产有贬值和毁损的,还可以要求行为人(包括参与的亲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作为受害方可以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小孩的抚养探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外遇或同居的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或多分财产,若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相应证明就可以了。
    谢谢!
  • 离婚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而言女方在经济收入上要比男方低一些,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和男方协商多分配一些,尤其是在约定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的情况下,更要为孩子打算,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



    1、细化财产分割问题

    在女方离婚协议书中最好能明确,共同财产有哪些、各类别财产如何分割、一方取得财产,是否给对方补偿、如何补偿、对外债务如何偿还。

    2、细化子女抚养问题

    在女方离婚协议书中尽量明确规定,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如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次数、探望的方式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