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女方又回到前夫身边,女方不愿意和我办离婚手续,拒不和我见面,怎么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19-03-19 18:5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进行涉外离婚的办理时,双方可以就离婚达成协议,然后去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而双方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方为本省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或台湾居民;
    4、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离婚有两种形式:
    1、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需要本人亲自带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照片、身份证前往办理。
    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需要的手续是: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