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发出拆迁通知,评估公司已经进行了评估。但是我租的门面在8月底到期了。承租人还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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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补偿项目有如下: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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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租赁房屋对承租人的补偿方案为:第一,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第二,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
租赁合同的,
拆迁人就必须对
被拆迁人进行
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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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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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