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透支2000多元,再收到法院传票时连本带利还清,这样可以了吗?没事吧

2019-03-19 19:0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如下: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
    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 对于信用卡透支的行为,若涉嫌恶意透支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若用用信用卡在p2p借贷平台办理贷款并且透支的,按照一般的信用卡透支进行处理。
  • 如果是债务纠纷,当事人已经起诉,而法院下达传票,欠款人外逃,其家属拒收传票,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传票。送达后公告期为六个月。如果被告不按时到法院参与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欠款人财产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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