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在工地上干活老板没发工资,给我们写了工资欠条,和时间日期,可是日期和时间都过了,一要工资就说没钱,有时打电话都不接,我该咱办。

2019-03-19 19:24: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先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完成后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没有按时发放,可以依法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欠条并不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它有一个有效期,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有个专业名词叫诉讼时效,超出诉讼时效的欠条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往往陷入被动。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的欠条书写不够规范,有的约定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欠条的有效期的计算方式也不相同。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的有效期自还款日期之日起二年之内;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有效期自请求返还借款之日起二年之内。这两种情况下的有效期也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这二年有效期适用我国民诉法上关于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如果欠条超出了有效期,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 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么有两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对方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需要按照应付工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两种方式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一样。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那么应该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已经支付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证明的。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并且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为劳动部门有细致的规定,您可以向其直接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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