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欠款人的欠条跟身份证照片,欠了我六千元,现在联系不上人,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那费用是多少

2019-03-19 19:5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款起诉需要收取相关的诉讼费用,具体要根据欠款数额而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5%+41800元
  • 你这个事情,诉讼时效是个问题,他的人虽然找不到,但是起诉的话,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科调取他的材料,问题是首先必须把诉讼时效的问题解决,建议你先找到人,要他重新打一张欠条,不然比较麻烦,即使到法院起诉他,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事实上你们一直在向他主张要钱,但是证明上又比较困难,没有人愿意作证,首先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再说吧!
  •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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