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受伤,老板没有买意外险,责任在谁?能怪办理保险的人吗

其它
2019-03-19 20:0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怎么约定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还是要看甲厂是否存在过错,乙建筑队是否有资质 当然也可以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受害者补偿
  • 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在与侵权人,那么,侵权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
    请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票据;请求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受害人工作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害人工资收入证明等;请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需专人护理的证据;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
    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
    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 协议离婚要带什么东西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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