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4年了,一直都是妻子付出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对妻子从来都是拒绝的没有生理的,专门出去找外面很多女人,久不久打骚扰电话给妻子,说他你老公说的不喜欢搞自己的老婆,说他喜欢搞外面喜欢的女人,她们都不敢承认是自己!逼妻子还赌债还有借的钱一起帮他还了14万,拿了5万给他放数和给他和小叔做生意2万,对妻子不是打就是骂,买车3万拿妻子婚前房子贷款15万,请问起诉可以赔偿损失吗?

2019-03-19 20:0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欠的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定性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可做如下划分: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为支付生活必需品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或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了孩子上大学或老人治疗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或双方出国深造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如参加他人婚礼送出礼金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贷款共同创业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如丈夫炒股所欠债务,协商后妻子愿意共同承担的。综上所述,一方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婚前财产购买的车辆就属于婚前车辆,不需要财产分割,如果婚后财产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车辆。
    婚前财产一方买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子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车的一方自愿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我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对外抵押。不得对外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抵押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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