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7年1月1日我所在小区物业发生变更,新旧物业未正常交接,故旧物业办公室2017年9月1日之前交接的停车位无法正常使用,新物业要求自2017年1月起必须再次支付费用(物业规定必须在3月12日之前支付费用,否则社区内的停车位将重新分配。事实上,社区内的停车位非常紧张)。先前多付的部分正在等待旧财产归还,但旧财产尚未归还,并且没有截止日期。这对新房产来说合理吗?我们有什么有效的方法尽快收回多付的钱?

2022-03-22 20:40:4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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