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为一件小事争吵之后,对方的水果摊被我们搬走了。然后在半夜,对方打了20多人,用刀和棍子赶到我的地方,威胁我。然后我报警,另一方逃走了。最后,我和另一方都被叫到警察局做了记录,第二天7点他们都回家了。警察局能妥善处理这件事吗?我该怎么办?他们还在威胁我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8 0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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