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银行工作,由于某些原因,公司对我进行了审计和纪律检查。在检查之前,我已经提出辞职,领导威胁要我撤回申请。所以我撤回了申请。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后没有报告。公司故意拖延,想影响我的第二份工作。我想辞职。但是担心公司因为报告没有出来而不允许离职。劳动法有这个规定吗?

2022-03-23 01:5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所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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