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17年12月11日开始到某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从用工日到现在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主动辞职,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双倍工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19-03-20 01:24: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会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在这里工作不到一年的话,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 据悉,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
  • 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