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作时伤了一只眼睛。该单位一直在治疗它。我不再治疗了,但我的眼睛只有0.1,几乎看不见。我在单位的工资是8000,期间工伤到2000,现在我已经辞职了,单位应该给我多少补偿

工伤索赔
2022-03-23 11:3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所有赔偿项目都是公司承担。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公司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 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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