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个14-16岁的孩子打了一个12岁的孩子,打架当天向警察局报案,法医鉴定为轻伤。被打方让给3万元赔偿金,答应私下,不再追究责任。我是打人方,我方和其中一方愿意给7500元赔偿金,另外两个不愿意拿钱。我们两个愿意拿钱的人可以让被打方写收据吗?只追究不拿钱的责任,不追究已经拿钱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3-23 14:1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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