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北京工作了一年半,从来没有给过我保险,也不记得有没有签过自愿不交保险的协议。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离职会不会得到赔偿。赔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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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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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险,可以在离职1年之内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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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
劳动关系、提起劳动
仲裁和
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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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