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由一方父母出资,房权证在夫妻双方名下,现离婚要求房产分割,其父母有房产权吗?

离婚
2019-03-20 06:18: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 财产分割与谁提出离婚的无关,原则照顾妇女、儿童和无过错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平均分割。如果不存在哪方过错,不存在赔偿,如果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付一定金额的经济帮助,具体由法院裁决。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最好到法院去解决,法院也可以协议,也可以判决离婚。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裁决是否同意双方离婚的依据,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婚前没有登记不要紧,法院觉得有需要会到你家去清点你们的财产,如果有财产转移现象,就要提供证据了。

  •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 要注意经济适用房销售的条件和购买条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转售问题以及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