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跟男朋友恋爱7个月分手。 后来同居意外怀孕。经过协商留下孩子打算结婚,后来男方反悔,到医院做了人流。 男方出医药费,心里不舒服。现在分手不肯支付相应的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 现在坐月子未满,法律有相关保护吗?

2018-07-28 23:4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时生的孩子是非法的,如果你们现在结婚了,之前的孩子入了户口也是在婚姻范围内的
  • 女方未满20不能结婚,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怀孕了你可以照顾她,你们也可以先摆喜酒,虽然不能领结婚证但是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等到法定结婚年龄再领结婚证结婚。可以上户口,但需要缴纳一定罚款。
  • 法律如何规范这种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行为:  
    1、告知可以申请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需要申请复婚登记。即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此时才是法律承认的婚姻。针对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当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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