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注销,公章还有用吗,比如2017.1.1公司注销,2017.2.28用公章在开除员工的通知单上盖章

2019-03-20 08:22: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签过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 关于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补偿这个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 如果是开除,说明你违章或违法了。如果是解除劳务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开除是没有钱的,不用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公司注销后,可以向公司股东主张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清算主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未尽清算责任,或者在企业存在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后1年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等,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遭受实际损失的,清算主体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应限定在清算主体未尽清算责任的损失范围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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