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嫁人两年,基本上都是各拿各的钱,当时结婚时彩礼钱也花了一部分,还剩点,我们离婚是否还要分这部分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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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
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
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
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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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除非因婚前彩礼给付,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一方生活严重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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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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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