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看了一个门面,交了1000元,没有签合同,今天不想要,今天愿意承担租金,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吗?

2022-03-24 14:4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收的押金要退,在转租的情形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承租人无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押金。《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等等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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