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工伤七级怎么赔付,我是江苏的,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
2019-03-20 08:5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工伤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工伤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2、停工留薪期工资  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工伤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的费用。
  • 根据《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医疗费:(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符合相关目录规定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交通食宿费;   
    (5)辅助器具配置费;   
    (6)伤残津贴;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丧葬补助金;   
    (10)供养亲属抚恤金;   
    (11)康复性治疗费用;   
    (1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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