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应该花50至300元,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
0.5%缴纳。
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
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