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算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性格脾气不和,对孩子的问题上,都是他说了算,我没有话语权,所以经常吵架,他会打人,打过无数次架,我报警过两次,

离婚
2019-03-20 09:2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的方式有2种:
    1、协议离婚,但是需要你们双方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的;
    2、如果协议不了,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了。向法院起诉是需要书写诉状、立案、开庭等等等。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没有子女当然不需要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协议好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只能到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分配夫妻财产。现在你要做好以下工作:尽量收集证据证明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及财产的证据,这些很重要,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
    1、这样的情况建议单方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建议积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离婚时主张多分共同财产和损害赔偿,但是能够多分多少一方面有赖于证据的证明力。
    2、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抚养权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文化程度,父母有无不良嗜好,孩子的性别等等因素做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
  • 您好!
    1.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争议,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
    2.孩子已经六岁半,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的抚养权,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所以您得有证据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孩子生下来就一直和您生活在一起、您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等。
    3.财产分割方面,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到底有哪些财产、具体的出资购买情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