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女方没有离婚而又再婚又生孩子了孩子上派出所去落户口了。派出所能查出重婚吗孩子户口能落上吗

离婚
2019-03-20 09:2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对于离异再婚可否再生孩子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是不是重婚罪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生孩子,不算重婚罪。但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也领了结婚证,这样即使不生孩子,也属于重婚罪,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此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购置,继承、受赠、兴建的房屋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下列房产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过8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的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