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打伤了,现派出所包弊犯罪人员,我可以自己去作伤情鉴定吗?

其它
2019-03-20 09:2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和伤残鉴定两者是可以同时做的。
      
    1.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医疗机构是属地管理。先申请县市区卫生局组织鉴定,如有异议,于2月内在申请省级鉴定。
      
    2. 如果是民政的伤残鉴定,一般到所在当地开证明,到民政局申请进行专业的鉴定,到民政指定的医院检查. 一般要有相关治疗的检查结果或病例. 如果是肢体残,那么到医院检查即可.
      二者的鉴定机构是不一样,所以可以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   工伤在鉴定结果出来的一年之后,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伤情发生变化,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需要根据打人的后果和酒驾还是醉驾 综合判断处罚。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微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情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人者如果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确定为酒后驾驶,将被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除以2000元罚款。
    如果打人者驾驶的为营运车辆,且酒后驾驶,将会被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如果被确定为醉酒驾驶,交警将会约束其至酒醒,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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