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订婚的事。对方给了我3万元作为彩礼。现在又是黄色了。他要我退款。我怀孕了。我需要退款吗

离婚
2022-03-26 04:0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上彩礼需要退还对方
  • 对于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结婚彩礼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所以,一般情况离婚彩礼钱要不要退对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