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骑超过四十公斤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汽车撞了交警大队责任分的是次要责任那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啊责任那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啊?本人骑超过四十公斤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汽车撞了交警大队责任分的是次要责任那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啊?

2019-03-20 12:18: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答如下:电动车撞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骑车也不快,一定要第一时间确认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只是轻微刮碰摔倒了,就不要为此耽搁太长时间。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还是行人,如果是行人的话骂他一句就走人,如果是自己的错的话尽快私了给点钱就行。
    如果自己电动车骑的偏快,伤者感觉有点严重或者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性命攸关的事情可马虎不得。紧接着打电话给交警,和交警备案了才不算是肇事逃逸。
    伤者受伤严重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主要责任不在自己,是伤者突然间闯到电动车前面导致事故的,这时候可以只让伤者的家属上救护车,自己不用去。或者自己也受伤的话,一定要记住各自付各自的医疗费。
    至于最后自己要赔偿多少的事情就交给交警来处理。不然很容易遇到伤者在医院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情况。
    如果可以肯定责任归自己的话,那就不要在意这点小钱了,这种时候救回伤者和获得伤者的谅解才是最为重要的。
    治疗结束后有一些伤者可能会想要一些经济赔偿,这也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想要讹人的话,该让交警和法院来的就来吧。
    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自己家里有点钱的话就无所谓了,如果家里的经济比较拮据的话一定要告诉医生和伤者,哪怕哭也得流入出来。
    打交警队的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接着送伤员去医院拍片检查,然后交警会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双方进行签字,责任认定书生效。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外伤,交警也会给当事人做简易的解决方案。
  • 协商不成 等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汽车,电动车,责任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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