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金锣火腿吃异物,腹痛去医院检查胃肠炎,粪便前血2 。要求厂家赔偿1000元。后来协商了500元。但后来我后悔了。说只能赔10元,只能赔100元。我还威胁说这涉嫌敲诈。我觉得我要求赔偿500是合理的吗?因为去医院检查复查开药花了1.2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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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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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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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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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数额明显超过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数额且数额较大的,涉嫌
敲诈勒索罪。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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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