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三月份在杭州买了一套套房并付了首期款。由于新政策的出台,首期付款增加,利率提高。开发商同意对房子进行检查。房屋付款一直在拖延,并说它正在经历这个过程。我该怎么办?

2022-03-27 12:1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种情况属于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因协商解除已购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购房者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则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非购买者的原因办理不下贷款,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由出卖人退还首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隐瞒信任记录或者有关贷款条件的真实情况使贷款银行不能核准贷款的则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的,属于违约,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退房: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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