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这边,原来公司欠我的工资和退股总额超过5万元。后来,公司主体发生了变同意当时其中一名股东支付我的工资,并给我写了一张纸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为8月31日。到目前为止,前后给了3万元左右,还有2万多元。我们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剩下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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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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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