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两户相邻,一户先建木房,有沟,沟外面还有一点面积,然后建房子和前一户共用沟,因为前一户后建厨房盖瓦水滴沟,上一层水溅到下一层厨房后建房墙上引起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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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首先,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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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