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请问我在某物业工作了三个多月,第二天突然告诉我不要上班,写离职书,不写就拿不到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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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证明只要求写
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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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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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