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婚内财产分割,哪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出庭证据多分财产?如出轨?要拿到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有效?

2019-03-20 18:1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知道后欲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离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定能少分财产。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婚姻法要求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互敬互爱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但是当事人意欲维护合法权益,必须首先准确的理解所谓的“外遇”,是否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1之中描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方可有效的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2、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二条规定,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3、由此可见,单纯的“精神出轨”,甚至偶发的“肉体出轨”,恐难以被认定为过错行为。当事人应当积极进一步搜集有力证据,当证据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过错情形,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之中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时,依法发起离婚诉讼,在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且己方为无过错方,可以于离婚诉讼之中,要求对方依照婚姻法46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如果双方存在婚内财产,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一般为,无过错方获得全部或绝大多数的夫妻共同财产。
  • 出轨是会影响财产分割的,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