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第二个房东那里租了一所房子,三个人一个人收费。租赁期限为半年,已租赁一个月。合同没有规定谁将支付物业费。现在,第二个房东每月要收取300英镑的物业费,但要求该物业每月收取160英镑。如果我现在退房不租房,退还押金合理吗?

2022-03-29 09: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