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怀孕,女方怀孕5个多月,男方家人不理不负责任,男方说让这件事忘了,之后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复,孩子被打掉了,现在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应该退还吗?

离婚
2022-03-29 14:0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且符合以下返还彩礼的情形应该退彩礼钱:
    第一,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即没有结婚;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