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孩子的爸爸曾经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爸爸,我同时也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谁出抚养费的问题。离婚后孩子气的爸爸再婚。 由于没精力管理孩子。所以,在孩子7岁时我把她带到我的身边生活学习。孩子的爸爸在湖南,我现在再婚在浙江。 现在孩子的户口在湖南她爸爸那里。他不肯把户口迁移到我浙江。但是孩子在浙江读书要户口,且从7岁开始,没有给孩子一分钱生活费。 1.我想变更抚养权 2.要求孩子的前夫出抚养费. 如果上诉胜算的把握有多大? 抚养费能判多少?(孩子的父亲现在与人合伙办驾校,有车有房) 考虑到可能会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是否可以有通过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话要不要重新上诉.我只希望这些事情一次性解决.谢谢.

2018-07-29 08: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申请变更抚养权所需资料:
    一要准备双方原先离婚的法律文书,
    二要准备对方不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或能力,
    三要证明你有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条件或能力,
    四一般不能再要求重新分配原离婚协议已分割的财产,除非对方在隐瞒财产导致没有分配的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分配。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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