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100平米,是2004年买的,2005年办理的房产证,当时是我的名字。2008年我妻子在法院起诉与我离婚,后来是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离婚,8岁的儿子跟我,但户口还在她的户口本上。房子归她,由她补偿我几万元,并且在2008年5月就把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但补偿款她一直未付,现在我找她要,她说想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她现在能把房子过户在孩子名下吗?如果能的话也好啊!我可以不要她付钱了。 但如果过户给孩子的话,问题又来了,孩子还小,这房子给谁住呢?现在孩子的抚养权在我这里,但户口在她那里,而且现在我的经济条件没她好。她是不是可以起诉把抚养权要回去,然后她继续在那里住。我就什么也没了。有什么对策吗?请专家帮我。

2018-07-29 08:3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房子是否过户而有影响,即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并不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过户的时间卖方仍未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
    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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