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和C有限责任公司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D,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的一幢工业用厂房所有权作价3000万出资,而当时同样的厂房市场价格约为900万元。 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出资价值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D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2019-03-21 06:4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2、权力机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3、股东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 企业设立共同出资的注意事项: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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