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国外欠了很多外债。我不知道这些外债。我的房子以前被法院拍卖过。现在我想和他离婚。离婚后我必须帮他还清外债吗?因为现在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外债。我还有孩子要抚养。离婚后我上班时,我必须帮他还清债务吗?我只是想知道离婚后是否要让他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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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1:5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当事人偿还
  • 离婚后需要偿还离婚之前债务,但前提条件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解体就自动消失,或者应该让其中一个人偿还。但是,离婚之前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