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籍已经搬迁。土地可以分成补偿吗?

2022-03-31 14:2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只有土地被征收才会有征地补偿,集体土地建房没有征地补偿。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 如果是政府要求搬迁的,一般会有补偿费,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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