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海口 已经离婚半年了,之前两人共同贷了一套房子,男方拿的首付,每月他还款,离婚后,房子分割给他了,现在已经离婚半年了,想在买套房子,有公积金,在买房能算首套房吗?

离婚
2019-03-21 08:2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买的财产婚后还贷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
    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
    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
      在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对半分割。通常也是会通过折价款的方式由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积金时,并非一定要采取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支付这样的案例。

  • 1、结婚后退彩礼的主张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2、婚前购买的财物为婚前个人财产;
    3、6万元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应折价分割;
    5、房屋为婚前财产,产权归你,对方可主张婚后还贷部分(包括双方归还总额)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分割,对于举证如责任分配,应首先由对方(主张增值分割一方)对证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额负举证责任,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增值额进行评估鉴定,你所列举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有限。
  • 银行和房管局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不一样,如下:
    银行对首套房的标准是之前办理过贷款结清了或之前没有办理过购房贷款的在办理购房贷款属于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3成公积金贷款首付2成、
    房管局对首套房认定标准是,在本市没有购房记录,或者买了房子后又卖掉了还是属于首套房,首套房契税按照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
    1.5%;144平以上3%,二套房契税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