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只是因为酒后打架而责骂对方,被对方的右泪管打断了。我没有还击,所以当时我报警了。警方和另一方提出了一项治疗眼睛和支付医疗费用的调解协议,并由双方签署。因为另一方参加了意外保险,我告诉医生那是一块瘀伤,我照做了,所以我没有出具法医鉴定。出乎意料的是,术后三个月才拔出泪管。在医院住了七天后,对方付了3800元住院费,我的视力从1.5降到了0.7。因为眼内插管在三个月内无法工作,我向另一方索要延迟费,而另一方没有给我打分。当边防办公室询问时,他说调解已经完成,工作延误的费用超出了他的管辖范围,他必须到法院进行法律诉讼。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吗?我的月收入是4000元。我应该让对方支付多少延迟费?我们该如何打这场官司谢谢你的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6 00: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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