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相亲,付了30万左右的彩礼。他们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由于两人性格不同,这名妇女离家出走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去接她。现在这个女人割腕了。那人把她送回了家。我能拿回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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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或者办理
结婚登记后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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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
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
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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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